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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學生注意事項
補考時間99年7月14號
1.同學需穿著學校制服,依指定時間至指定試場應試,並應攜帶有照片足以辨識身分之證件(如身分 證、學生證、健保卡等),始得入場考試。
2.同學務必在考前確認 自己的試場。
3.學生應按規定之考試時間進入試場,每節考試開始逾時30分鐘不得入場,未滿20分鐘不得繳卷出場,違者由監考老師作成違規紀錄由任課老師斟酌扣分。
4.其他相關考試規定,均以本校考試規則辦理。
5.其他注意事項:
※綜二真(造形學程)補考「基本設計」,及廣設一真有補考”文字造型”的同學,請帶工具應考:鉛筆、橡皮擦、尺、8開方格紙、色鉛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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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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