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99年6月24日北藝大師培字第0990006335號函辦理。
二、該校為配合政府政策,提升一般在職教師特教知能,以落實特殊教育法融合教育之精神與特色。該校師資培育中心順應政策與實際需要,特規劃特殊教育知能研習學分班,提供全國中小學普通班教師進修機會。
三、請鼓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全程參與者於研習結束後由該中心頒發研習證明書。
四、檢送「99年度特殊教育研習學分班」簡章、報名表與學校位置圖如附件,報名請於8月23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連同繳費收據傳真至該校師資培育中心,另該校提供接駁公車與停車服務,相關訊息請上該校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education.tn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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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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