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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訓育組|
一、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係依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設立之著作權集管團體,受所屬會員及著作權人委託,向音樂利用人收取公開演出或播送等使用權利金後,再轉分配予各會員。
二、本校舉辦之藝文相關活動如經常性使用該會代管之音樂著作,應向該會提出公開演出或播送授權申請,免遭訟累。本案相關業務與該會代管歌曲請逕向該會網站(網址:http://www.mcat.org.tw/)查詢。
三、本案聯絡窗口: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授權關係部,地址:105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30號9樓;電話:(02)2570-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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