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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辦理99 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
第二專長專門科目學分班 甄審簡章
一、招生依據:教育部99 年3 月16 日台中(三)字第0990039096 號函核定。
二、招生對象:公立或已立案私立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教師、
代理(課)教師或兼任教師。
三、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註冊。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 年6 月4 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五、報 名 費:新台幣520 元整(內含郵政劃撥手續費20 元)。
六、註 冊 費:請依簡章第十七條收費標準所訂金額,倂同報名費,合計總金額
一筆劃撥繳交。
七、報名資格:
(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
校長、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
職教師。
八、報名手續:
(一)簡章及各項報名表件請直接上網(http://tisec.nccu.edu.tw/)查閱及
下載使用。
(二)具報名資格者,請至網路報名系統填寫甄審申請表(如附表一)後下載,並
備齊相關證明及資料:
1、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二張(請書寫姓名及科班別,ㄧ張黏貼於甄審申請表上,
ㄧ張夾於該表右上角)。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個人所具之教師證書請全數附寄)。
4、在職證明正本。
5、住宿申請表(如附表二),不申請住宿者免附。
★ 請將以上之表件及證明依序排列裝訂。
(三)請至各地郵局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交報名費及註冊費(戶名:國立政治大學
帳號:14903704),將郵政劃撥收據黏貼於甄審申請表後,先行傳真至本
中心(傳真號碼:02-29387895)以確認報名順序,再於規定期限內將備
妥之甄審申請表正本(含收據)及上述排序裝訂之證件,一倂以掛號郵寄
116 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 號 國立政治大學 學思樓四樓教師研習
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第二專長班」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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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相關注意事項:
(一)報名本班必須修讀該科全套課程。
(二)通訊報名採先報名註冊後審查證件之方式辦理,未依規定完成上述報名
程序者,恕不受理。
(三)各班以報名者將甄審申請表及郵政劃撥收據(附表一)傳真至本中心之時間
排定先後次序至額滿為止。額滿之科班受理登記備取若干名,再依實際
情況通知辦理遞補。
(四)報名期間,可至本中心網站(網址:http://tisec.nccu.edu.tw/)報
名系統項下之「報名結果」查詢各科班當時之報名人數。
(五)報名截止後,如各科班人數未達開班標準(30 人)或已達開班標準但
未滿招生總名額時,本校將於網站上公告相關訊息並再接受報名註冊,
屆時以網站上公佈之訊息為凖。
(六)報名後所繳之報名費及相關證件一概不予退還。報名資格經審查如不符
規定,已繳之註冊費扣除劃撥手續費後無息退還。
(七)報名註冊未達最低開班人數(30 人)之科班,本校保有不開班之權利,
所繳之報名費及註冊費扣除劃撥手續費後無息退還,或報名者可申請轉
入已開成之科班就讀。
十、開班一覽表:
科 別 班數
總學
分數
上課期間階段數別 登記
高級中等學校輔導科暨國民中學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主修專長
1 38 學年暑期3
① 99 年暑期
② 99 學年度學
期中之週末
③ 100 年暑期
國中、高中職該科
教師(登記二科)
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科 1 36 學年暑期3 高中職該科教師
國高中輔導班正取名額:43 名
公民與社會班正取名額:50 名
每班最低開班人數:30 名每班備取名額:若干
十一、公告錄取及註冊名單:
99 年6 月9 日(星期三)下午3 時,於本中心網站:http://tisec.nccu.edu.tw/
公告確定開班之科班別及錄取進修學員名單,並於6 月下旬公告開課通知。
十二、上課時間:
(一) 週末階段:學期中每週或隔週之週末、週日 08:00 ~ 17:30。
(二) 暑期階段:七月、八月之週一至週五 08:00 ~ 17:30。
十三、上課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 號 國立政治大學校本部。
十四、課程內容:依據教育部核定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
對照表」科目開設及調整(以下課程資料暫供參考,屆時以實
際開課課程為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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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級中等學校輔導暨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主修專長班
階 段 別 科 目 學 分 數
第一階段(99 年度暑期)
諮商理論與技術(上) 2
諮商理論與技術(下) 2
測驗與評量 2
人格心理學 2
心理衛生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團體輔導 2
第二階段(99 學年度學期週末)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與教學 2
青少年偏差行為輔導 2
學校輔導工作 2
性別教育 2
諮商實習 2
第三階段(100 年暑期)
變態心理學 2
生涯輔導 2
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
或童軍教育
2
合作學習 2
人際關係 2
親職教育 2
個案研究 2
共 計 38
(二) 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班
階 段 別 科 目 學 分 數
第一階段(99 年度暑期)
政治學 2
經濟學 2
社會學 2
法學緒論 2
個體經濟學 2
國際經濟 2
第二階段(99 學年度學期週末)
性別教育 2
媒體素養概論 2
兩岸政治制度比較 2
公民教育 2
政黨與選舉 2
民主與人權 2
第三階段(100 年暑期)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2
總體經濟學 2
社區組織與發展 2
國際政治 2
民法概要 2
刑法 2
共 計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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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師資(本資料暫供參考,屆時以實際授課教師為凖)
(一)國中綜合活動領域輔導主修專長暨高中職輔導班
科目名稱 學分數時數師資 等級職稱所屬系所 專(兼)任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與教學 2 36 王素芸助理教授政大教育系 專
測驗與評量 2 36 余民寧教授 政大教育系 專
青少年偏差行為輔導 2 36 王鍾和教授 政大教育系 專
人格心理學 2 36 張明宜講師 中央社會科學研究院 兼
心理衛生 2 36 陳嘉鳳副教授政大心理系 專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36 王素芸助理教授政大教育系 專
團體輔導 2 36
王鍾和
修慧蘭
教授
副教授
政大教育系
政大心理系
專
諮商理論與技術(上) 2 36 陳婉真助理教授政大教育系 專
諮商理論與技術(下) 2 36 陳婉真助理教授政大教育系 專
生涯輔導 2 36 陳婉真助理教授政大教育系 專
個案研究 2 36
修慧蘭
陳婉真
副教授
助理教授
政大心理系
政大教育系
專
人際關係 2 36 王鍾和教授 政大教育系 專
戶外探索設計與實施或童軍教育 2 36 李榮東校長 石碇高中(退休) 兼
合作學習 2 36 顏若映副教授台藝大師培中心 兼
性別教育 2 36 王淑俐教授 政大師培中心 兼
親職教育 2 36 王鍾和教授 政大教育系 專
學校輔導工作 2 36 王鍾和教授 政大教育系 專
變態心理學 2 36 楊建銘副教授政大心理系 專
諮商實習 2 36
修慧蘭
陳婉真
副教授
助理教授
政大心理系
政大教育系
專
(二) 高中職-公民與社會班
科目名稱 學分數時數師資 等級職稱所屬系所 專(兼) 任
政治學 2 36 盛杏湲教授 政大政治系 專
經濟學 2 36 林其昂教授 政大財政系 專
社會學 2 36 馬藹萱助理教授政大社會系 專
法學緒論 2 36 江玉林副教授 政大法律系 專
個體經濟學 2 36 周德宇副教授 政大財政系 專
國際經濟 2 36 童振源副教授 政大國發所 專
性別教育 2 36 隋杜卿副教授 政大國發所 專
媒體素養概論 2 36 魏玫娟助理教授政大國發所 專
兩岸政治制度比較 2 36
趙建民
李酉潭
教授
教授
政大國發所 專
公民教育 2 36 彭立忠副教授 政大國發所 專
政黨與選舉 2 36 游清鑫助理教授政大政治系 專
民主與人權 2 36 李酉潭教授 政大國發所 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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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2 36 白中琫講師 政大國發所 專
總體經濟學 2 36 莊奕琦教授 政大經濟系 專
社區組織與發展 2 36 徐世榮教授 政大地政系 專
國際政治 2 36 李登科教授 政大外交系 專
民法概要 2 36 郭麗珍副教授 政大法律系 專
刑法 2 36 陳志輝助理教授政大法律系 專
十六、圖書及設備:
本校圖書館及社資中心等典藏各類圖書視聽資料近260 萬冊、期刊及報紙
6,000 種、電子期刊資源約15,234 筆,各館皆採開架式,圖書資訊管理
與服務已全面電腦化、網路化。並有設備新穎的電子計算機中心和外文中
心可供使用。另本中心設有專用電腦教室ㄧ間及e 化教室10 間,另備有
單槍投影機、手提電腦、數位相機及攝影機等教學器材,用以支援教師教
學及增進學生學習效果。
十七、收費標準:
(一) 學分費及雜費
每一學分費:2,000 元整;
雜費:6,000 元。分三階段繳交,每階段2,000 元。
(二) 住宿費:本校備有宿舍提供暑期上課學員住宿,男宿一暑期5,950 元(新
整修完成);女宿一暑期4,300 元。請依規定填寫申請表(附表
二)及繳費,報名時ㄧ倂寄交。
(三) 停車費:車輛進入校區停放使用停車券,停車券每張80 元(一天ㄧ張),
請於開課第一天至本中心購買。
(四)九十九年度暑期各班收費一覽表:
科班別 學分數學分費 住宿費 雜費
輔導(國中、高中職) 14 28,000 元男宿5,950 元
女宿4,300 元
毎階段 2,000 元
公民與社會(高中職) 12 24,000 元
以上各項費用依本校各學年度相關會議決議之標準調整之。
十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錄取學員入學、繳費、退費、註冊、選課、學分抵免、成績考查、缺曠
課、休復學、退學、開除資格及結業等事項,悉依本中心教務規則辦理。
(二)錄取之學員,一律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三)錄取之學員須修讀該科全套課程,學員曾在本大學修習之科目與學分,
得由本校相關系所審查認定核准抵免,惟應以六學分為限。學員在他校
修習及格之科目與學分,一律不得申請學分抵免。
(四)註冊後上課前辦理休、退學者,退還所繳各項費用70%;開課後二週
內辦理休、退學者,退還所繳各項費用50%;開課二週後辦理休、退學
者,不予退費。請仔細考量並確認個人可進修時間後再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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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校對各專業課程之授課、評量皆維持一定之水準,不保證個人能於正
常修業期限內完成進修。請衡量個人之興趣、時間及程度後,再行報名。
(六)學員修畢各班次課程,各科目缺課少於該科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且成績
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及「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認定證
明書」,並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辦理第二專長加科登記,
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七)本中心將於開課前一週陸續於網站上公告各科目課程大綱,提供學員瞭
解及參考。
(八)因本中心設備及人力有限,無法提供兒童托管服務,為維持學員上課品
質及權益,請勿攜帶子女來校上課。
十九、業務承辦單位:
國立政治大學教師研習中心
地 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 號
電 話:(02)29387894 或2939-3091 轉62307、62333
傳 真:(02)2938-7895
網 址:http://tisec.nccu.edu.tw/
電子郵件:tisec@nccu.edu.tw
二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甄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 $t('FEZ003') }}2010-04-28
{{ $t('FEZ014') }}20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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