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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名稱:2010年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二. 活動目的:
1. 藉日語戲劇、動畫配音比賽,增進學生熟練日語的機會。
2. 期望藉由戲劇、動畫等情境模擬,促使學生積極融入日語發音、語調的練習,進而提昇日語的口語表達能力。
3. 藉由此活動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及榮譽心,並促進全國各高中、高職以及大專校院間之交流學習與相互砥礪。
三. 主辦單位: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 應用外語系
四. 協辦單位: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申請中)
臺北市稻江高級護理家事職業學校應用外語科
基隆市光隆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應用日語科
五. 報名日期:2010年4月20日起至
六. 參賽資格及注意事項:
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各高中、高職在校學生,且須經由學校遴薦者。
2. 六足歲以後,未在日本連續住滿1年以上,或未曾於日僑學校就讀兩年以上者。
注意事項:
a. 同一學校之學生,僅能選擇同校其中一組報名,不得跨組參賽。
b. 不得跨校報名參賽。
報名方式:
A. 參加比賽的每一團隊以學生4-6人及指導老師組成。自選擬配音之戲劇、動畫之片段,片長為6~8分為限。報名參賽配音之戲劇、動畫,純粹作為教育用途,故今年度暫緩要求具有公播版證明,明年後若有變化,再行公告。
請於2010年5月19日前,完成以下兩階段報名手續。
B.將以下資料mail至 mykuan@tsint.edu.tw及cloudandtree@yahoo.com.tw,以免遺漏收
件。
a. **日語原文文字劇本word檔。(劇本須依劇情先後次序及角色對白排列。)
b. **電子檔報名表。(請至本校應用外語系網頁下載,或使用附檔之電子檔報名表)(請依表詳細填寫。檔名請標註「2010年高中職學生日語配音比賽」)
c. 劇情簡介及角色簡介Power Point 檔投影片(共15頁以內)(簡介中不可有明示或暗示校名之字樣或文樣)
3. 同時以郵寄方式寄送下列資料:
a. **參賽用之戲劇、動畫光碟。(6~8分鐘。請使用可以media player或real player播放之軟體存放檔案)
參賽用之動畫光碟、劇情簡介與角色簡介之Power Point 檔投影片,可
儲存於同一片光碟片中。
b. **加蓋學校關防紙本報名表。
(1) 報名表內之立位編號欄,請根據辦法十三之「比賽現場參賽者站立位
置圖」填寫。
(2) 請勾選參加個人獎之人選(每隊至多3位)。
c. 每校推薦1~2隊,每份報名表均須加蓋學校關防。
C. 配音用之光碟片、紙本報名表等,寄送地點:
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 應用外語系 全國日語配音工作小組收
D. 本系於收到各校上述報名資料後,將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回信。若未收到本系回覆已收
件之電子信答覆,請來電確認。
電話:(02)2892-7154 分機7301或7302
E. 參賽通知—參賽名單於
(http://www.tsint.edu.tw之學術單位─商管學群─應用外語系或
http://service.tsint.edu.tw/afld/HotNews.aspx)。並另行以電子信件通知。
七、 比賽日期及地點:
甲、
乙、為利比賽順利進行,每個場次安排3至4支隊伍參與配音比賽。
出場順序於比賽當日報到時,採隨到隨抽之方式決定。逾時則由工作人員代抽,
並公佈於會場外。
1. 第一場次:
2. 第二場次: 同 上 13:00~14:00
3. 第三場次: 同 上 14:00~15:00
(本比賽視比賽隊伍隊數,主辦單位有彈性調整比賽時間之權利)
丙、評比與成績公佈:
八、 比賽當日之音響
比賽時,現場螢幕只播放影像,原片聲音設定為靜音狀態。 所有音效或配樂請選手依下列規定準備:
(1) 可:參賽者得自行攜帶道具,在現場製造音效效果。
亦可使用大會所提供或自行攜帶之放音機於現場播放原戲劇動畫內之背景
音樂(但背景音樂不可含有該戲劇或動畫之原有其他音效)。
(2) 不可:不可直接擷取原戲劇、動畫內之原始音效使用。
不得使用事先錄製之電子合成音效於現場播放。
測試影片、麥克風等之時間,以5分鐘為限,每逾1分鐘,扣總成績1分。
九、 注意
比賽當日請務必攜帶貴校準備之戲劇、動畫DVD、VCD片或隨身碟以為備用。
十、 評分方式及評審委員:
甲、評分項目及所占分數比例
i. 日語發音(30﹪)
ii. 聲音情感表現(30﹪)
iii. 流暢度(30﹪)
iv. 音效(10﹪)
乙、演出時間:
配音演出時間皆以6~8分鐘為限。不足5分鐘取消資格。不足6分鐘或9分鐘以上,各扣總分5分。
丙、參賽同學上場時,不得明示或暗示校名,違者,扣總分5分。
丁、評審委員:聘請產、官、學界人士擔任評審。
戊、總分以第十之甲項總和之分數,加算第十之乙、丙項分數後,為比賽最後總分。
i. 名次以總積分之高低排序,由評審委員裁決得獎名單。
ii. 取團體優勝六名,給予獎勵。但主辦單位可視實際參賽隊伍數,增刪優勝隊伍數。
iii. 另給予表現優良之個人參賽者獎勵。
十一、 獎勵辦法:
團體獎 |
個人獎 |
團體獎: 第一名至第六名:頒發獎狀 觀眾票選最佳團體獎: 頒發獎狀 |
個人獎 優秀配音員獎第一至第十名 每人頒發獎狀 |
十二、 注意事項:
甲、確實填寫報名資料,不得冒名參賽,否則一經查證屬實,取消比賽資格。若已領取獎狀,主辦單位得予以追回,並取消其優勝資格,且發函告知該校。
乙、本辦法若有修正或補充,將於賽前10分鐘,公開說明之。
丙、評審結果若有同分情事,由評審討論裁決。
丁、請務必測試貴校準備之戲劇、動畫DVD、VCD片或隨身碟是否可以正常播放。
戊、配音比賽時,只播放影像檔,原片聲音將設定為靜音狀態。
己、戲劇、動畫之影片字幕,可保留,亦不限語言。
庚、參賽同學請在當日指定報到時間前,抵達比賽場地。
交通方式請參看本校網頁。網址如下:
http://www.tsint.edu.tw (校園簡介→交通資訊→地理位置)
辛、報名辦法、報名表之下載網址同上。
壬、聯絡方式:請電(02)2892-7154轉7301或7302
專案負責人:
專案助理:張鳳真小姐 changfung084@hotmail.com 行動電話: 0988-325-038
{{ $t('FEZ003') }}2010-04-22
{{ $t('FEZ014') }}2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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