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ㄧ、依據:
(一)教育部98.9.4台中(三)字第0980148470號函辦理「98學年度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教師專業進修研習」計畫。
(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8.9.30高市教一字第0980041392號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98學年度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教師專業進修研習實施計畫」。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8.10.8高市教一字第0980042850號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98學年度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教師專業進修研習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提升音樂科教師對課程綱要的認識及實踐能力,進而達成對音樂科新課程綱要之精神融入教學活動。
(二)為推廣音樂科新課程綱要,規劃教師因應新課程所需之專業素養,並順利銜接課程綱要內涵。
(三)鼓勵教師研習進修,提昇音樂科教師專業知能,增加教師對於新教材的熟悉度,發揮教學成效。
(四)以策略聯盟機制連結社會資源,使高高屏地區高中音樂教師共同分享學習新課程教學資源及創意教學觀摩。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中音樂學科中心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四、研習地點:高雄市立新莊高中行政大樓3樓第2會議室
五、研習日期:
六、參加對象:高雄市各高中(含完全中學高中部及綜合中學高中部)、高職(含附設高中部)教師,請每校選派音
七、報名日期:請於
(聯絡人:新莊高中教學組長
八、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課務派代辦理,並依實際參與時數,核予研習進修時數
每場次4小時。
九、研習課程:
研習日期 |
研習地點 |
研習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持)人 |
|
新莊高中 |
08:20~08:30 |
報到 |
高雄市新莊高中 王組長博熙 |
08:30~08:40 |
始業式 |
高雄市新莊高中 許校長文宗 |
||
08:40~10:10 |
世界音樂文化 |
國立空中大學文化藝術學系 |
||
10:10~10:20 |
休息Take A Break |
高雄市新莊高中 鮑遠毅主任 |
||
10:20~12:10 |
世界音樂文化 |
國立空中大學文化藝術學系 |
十一、本案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以縣(市)為夥伴學習群的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計畫」補助款支應。
十二、承辦本研習人員得依相關規定給予敘獎。
十三、本計畫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及高雄市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2010-04-16
{{ $t('FEZ014') }}2010-04-27|
{{ $t('FEZ005')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