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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廣達《游於藝》巡迴展精神『學習感動‧懂得尊重』辦理。
二、目的:
(一)鼓勵各級學校教師皆能依據學校共同願景,發展主題課程與創意教學特色。
(二)提昇教師針對課程主題內容研發輔助學生自我探索學習之能力,以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三)激發教師教學創意、活絡教學情境規劃與教學活動設計,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及成效。
(四)充實主題課程內涵,發展多元教學設計與評量策略。
(五)建構廣達《游於藝》巡迴展數位教學分享資料庫,以達「學習群組、資源共享」的教育理念。
三、辦理單位:(暫定)
指導單位: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處)
主辦單位:廣達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桃園縣政府、臺中縣政府、新竹教育大學、中原大學、臺北教育大學、臺灣藝術大學、虎尾科技大學、臺北愛樂
四、實施對象:各縣市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每組至多10人。
五、徵件內容:
(一)主題範圍:以歷年廣達《游於藝》巡迴展之主題內容為主。
(二)競賽原則
1. 以符合學生日常生活經驗及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主題內容為主。
2. 課程強化學生內省「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連結關係。
3. 以人性化、生活化、適性化、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為原則。
4. 著重教師教學引導與評量、學生學習歷程與省思。
5. 設計題材內容與創意表現延伸作品,取材可延伸與家庭、學校及社區、民俗節慶、文物特產、自然景觀、歷史地理、文學藝術、流行文化元素等範圍進行統整規劃設計或創作表現。
(三)初審─書面審查
1.參賽作品規範:
a.以A4大小直式橫打,標楷體12號字,儲存格式為doc檔。
b.版面編排上、下邊界各
c.簡報教材請依照電腦ppt檔或多媒體影片wmv串流檔製作。
d.電子檔大小以一張DVD光碟為上限。
2.創意教學之學習模組內容包括:
a.教學設計:教學主題、設計理念、學習目標、適用年級、教學時間、教學活動內容等,可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學習領域及可達成的分段能力指標。
b.學習單:評量設計,每一學習單模組應配合教案內容,分為低、中、高各階段學習單編寫,格式請自行設計。
c.教學歷程:以圖文影音紀錄均可,形式不拘。
d.教學成果:每件教案至多提出10件學生作品,作品必需符合教學主題,以數位格式繳交:視覺藝術作品請以相機拍下作品電子檔,每張大小為1MB左右,規格為JPG(fine、high quality)。聽覺及表演藝術請繳交影片檔,規格為wmv串流擋,每件大小為50MB以下,並於報名表內書寫300字內作品說明文字。
e.參考資料:請詳註出處或來源。
(四)複審─口頭報告
進入複審之單位,請準備15分鐘內報告,請以電腦ppt檔製作。
六、報名方式:
自即日起開始徵件,
七、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每組獎勵新台幣50,000元整,每人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每組獎勵新台幣30,000元整,每人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每組獎勵新台幣10,000元整,每人獎狀乙幀。
(四)佳作:數名,每組獎勵新台幣5,000元整,每人獎狀乙幀。
以上獎項獲獎者,將提報各縣市教育局建請核以敘獎。
八、重要期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二)審查期間:初審:
複審:
(三)複審名單公佈:
(四)頒獎典禮:暫定於
九、申請文件: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教學設計
(三)學習單(格式自行設計)
(四)教學歷程(形式不拘)
(五)教學成果(形式不拘)
(六)補充資料
十、評審作業
(一)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由五至七位評審委員進行,遴選30%申請者,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二)第二階段為口頭報告,召開評審會議,並決議獲獎名單,名次於頒獎典禮公告。
十一、評審標準
(一)創意策略30%
(二)課程設計20%
(三)主題表達20%
(四)教學成效20%
(五)評量展現10%
十二、得獎作品授權廣達文教基金會編輯成冊,並上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頁暨供相關活動無償使用,以分享經驗、擴大參與範圍,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三、獲獎單位將教學計畫數位化,進而參與國際競賽獲獎者,本會將給予出國進修之補助做為獎勵,詳細辦法另行公告之。
十四、聯絡方式:
聯 絡 人:凃宇辰、楊欽智 聯絡電話:(02)2882-1612分機66690, 66682
傳真號碼:(02)2882-6349 聯絡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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