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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全國職業學校土木建築群科專題製作競賽實施計畫
ㄧ、依據:職業學校土木建築群群科中心學校99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標:
(一)鼓勵高職土木建築群科教師,依據新課程綱要之精神,運用巧思與創意 設計實習教學活動,豐富教學內容,以達集思廣益之效。
(二)獎勵績優專題製作作品,鼓勵土木建築群科學生積極修習專題製作課程, 培養創新思考模式,以提升學術研究能力與實務技能發展,發揮技職教育特色。
(三)配合新課程綱要之實施,評選優良之「專題製作作品」,提供全國各公私立 高中職土木建築群科教學資源,增進教師之教學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二)承辦學校:國立台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嘉南藥理科技大學
四、競賽地點: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台南縣仁德鄉二仁路一段60號)
五、參選資格:
(一)全國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高級中學以及綜合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之土木建築群科在學學生。
(二)專題製作評選以收件截止日(99年
(三)每件作品參加學生至多4位,並請依貢獻度順序排列。
(四)同一作品報名前,未獲其他同質競賽前三名獎項者。(報名時須附切結書如附件3)。
六、評審標準:採集中評選方式辦理。
(一)評審委員:由3位土木建築群科中心委員、諮詢委員及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負責審查、評分。
(二)評審方式:分土木類及建築設計類共兩類分類評選。各參展作品於評選時,應指定一名學生進行5分鐘以內的作品說明,並回答評選委員的提問。
(三)作品評選:由評審委員組成評選委員會訂定評分標準分類評選。
七、獎勵方式:採分類評選,依各類各取前三名、佳作若干名。(作品如未達績優標準則獎項從缺)
(一)獲獎學生:1.第一名頒發獎狀乙紙,每件作品稿費至多三千元。
2.第二名頒發獎狀乙紙,每件作品稿費至多二千元。
3.第三名頒發獎狀乙紙,每件作品稿費至多一千元。
4.佳作頒發獎狀乙紙,每件作品稿費至多五佰元。
(二)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選獲獎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八、作品展示:99年
(一)獲獎作品(包含成品模型)未來須供聯展展出,群科中心將提供運送相關費用。
(二)獲獎作品將建置於群科中心網站,提供土木與建築群科師生觀摩。
(三)所有參加作品將無條件提供群科中心整理編纂成作品集。
九、報名方式:
(一)專題製作參選作品由各校統一推薦,請各校於99年8月16日前將報告書紙本資料(4份)及電子檔(一份)送達台南高工-土木建築群科中心(機關地址:71075臺南縣永康市中山南路193號)。
(二)每件作品須繳交資料如下:
1、紙本資料
(1)專題製作研究報告書紙本(內文10頁為限-建議格式如附件4)
(2)申請表(附件1)
(3)授權書(附件2)
(4)切結書(附件3)
2、電子檔光碟
(1)專題製作研究報告書(word 檔及PDF 檔)
(2)申請表(word 檔)
(3)作品影像檔(獲選作品得於舉辦「專題製作示例評選」研習時完整呈現)
(三)參與競賽學生請於
十、相關事項:
(一)參選作品如有抄襲或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計畫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者,追回獎狀與獎勵金。 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法律責任者,須自行負責。
(二)參選人繳交之資料,執行單位收到後不再影印,直接呈送審查小組及評選委員審查與評分。繳交所有文件將不退回,請參選人自行備份。
十一、相關事宜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案專任助理:
胡志宏 Tel:062322131#272 Email:huzihon@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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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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