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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為弘揚國父思想,培養青年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特舉辦高中高職學生國語演講比賽。
二、參加資格:全國各公私立高中高職在學學生,由各校遴薦參加。(名額分配如下:台北市25名、各縣市暨金門、馬祖各5名參加,依本館收到報名表之順序,以在分配名額內者為具備參賽資格者,且各校以報名2人為限。)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四、演講題目:(請任選一題)
(一)我與爺爺奶奶相處的快樂時光
(二)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三)我最愛的運動
(四)一位(幅)感動我的畫家(作)
(五)我看±
五、比賽日期:
六、比賽地點:國立國父紀念館演講廳(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七、比賽方式:參加比賽人員,應於
八、評分標準:內容40%、儀態20%、語詞表達30%、時間掌握10%(時間以4-5分鐘為準,演講至4分鐘時,提醒按鈴1次,至5分鐘時提醒按鈴2次;而後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至6分鐘時按鈴3次,開始扣分)。
九、獎 勵:錄取優勝者9名,當場頒發獎狀及獎金獎勵。
第一名:頒發冠軍獎狀乙面、獎金壹萬元。
第二名:頒發亞軍獎狀乙面、獎金捌仟元。
第三名:頒發季軍獎狀乙面、獎金陸仟元。
第四名:頒發殿軍獎狀乙面、獎金肆仟元。
第五名:頒發優勝獎狀乙面、獎金參仟元。(此項錄取五名)
十、本比賽實施要點及報名表,請逕自本館網站下載。
十一、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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