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301
{{ $t('FEZ002') }}教務處|
壹、依據:
一、92.08.19內政部臺內社字第0920074238函「推廣手語翻譯服務實施計
畫」。
二、教育部93.06.18「研商開設手語翻譯人員培訓班暨教材推廣會議」決
議。
三、教育部98.08.18台特教字第0980142405號函。
貳、目的:
一、積極推廣手語,並加強聽障教育工作者運用手語進行教學之專業能力
以提供聽障學生更高品質教學溝通方法與教學內容。
二、為建立聽、語障者無障礙溝通環境,促進聽、語障者之社會參與,辦
理推廣手語翻譯人員及手語翻譯師資培訓。
參、實施方式:
一、研習日期:99.03.16-99.06.24,每週二和四(18:30-21:30,每次
三小時,共三十次,合計九十小時)。
二、報名資格:完成本研習初級班課程並具初級班結業證書者,或具備初
級班報名資格並通過本校辦理之初級班檢定考試及格者;
每班以不超過60人為原則。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網教師研習區報名(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研習與資源/教師
研習/中辦特教研習);請於備註欄中註明「希望的研習地
點-本校新化校區或台南校區」。
四、詢問地點:國立臺南啟聰學校新化校區教務處(臺南縣新化鎮信義路
52號,電話:06-5900504-211,承辦人:蔡郁真主任)。
五、需備資料:1.報名表。
2.大頭照電子檔。
3.國民身份證影本。
4.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一般社會人士免繳)
5.學校同意書。(一般社會人士免繳)
(備註:第1項和第2項資料請先e-mail至tsai.yu.chen@yahoo.com.tw
;第3項、第4項和第5項資料請於始業式時繳交。)
六、研習相關規定:
1.研習時間:每週二、四 18:30—21:30(每節中間休息10分鐘,上
課日遇例假日另行調課)。
2.研習地點:國立臺南啟聰學校(新化校區-臺南縣新化鎮信義路52
號或台南校區-臺南市北門路一段109號),須視正式學
員大多數選擇之地點為主。
3.研習教材:以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委託手語研究小組編印之中
級手語影音教材為主。正式學員研習教材由本校提供,
旁聽學員須自付教材費用;學員研習所需文具由學員自
備。
肆、各位學員研習時數需達總研習時數五分之四(72節)以上,始能參加中級
手語之結業評量,評量及格後,由本校頒發結業證書。
伍、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相關經費辦理。
陸、本活動結束後,相關績優工作人員得酌予獎勵。
{{ $t('FEZ003')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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