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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訓育組|
「2010年全國高中職南區熱舞大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國立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98-3-2DanceBeat
High雲嘉南高屏地區高中職熱舞大賽」辦理。
貳、宗旨:
(一)導正青少年正當休閒娛樂
(二)提升青少年熱舞水準
(三)增進各校學生交流活動
參、主辦單位:國立曾文家商學務處訓育組
肆、活動辦法
(一)參賽資格:
參加比賽之選手為高中職在學學生,並以學校為單位,不可跨校組隊。以時
下流行舞蹈為主,如Breaking、Locking、Popping、Hip-Hop、Jazz、Hous
e等熱門舞蹈類型。有氧舞蹈、運動舞蹈、民俗舞蹈(土風舞)、古典舞
蹈、芭蕾舞、佛朗明哥、踢踏舞、拉丁、西班牙舞及現代舞均不在此列。
(二)比賽人數:每隊上場比賽人數3至8人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一律以掛號郵寄報名。
2.報名地址:721台南縣麻豆鎮和平路9號
並註明【2010年高中職南區熱舞大賽】
3.詢問電話:(06)-5722079#303(訓育組長);傳真:(06)5722857
4.報名方式:請上國立曾文家商網址
http://www.twvs.tnc.edu.tw/indexc.php下載報名表,並根據報名
表上規定書寫清楚參賽者報名資料,附上全隊的團體照一張、學生證影
印本以及比賽用CD一份,依報名順序最多錄取18隊參加比賽。主辦
單位將已報名成功之學校公佈在學校公佈欄,請選手上網注意。
5.保險:凡報名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或個人自行投保。
(四)報到:
1.報到時間:比賽當天2小時前。
2.檢錄地點:本校體育館前檢錄處。
3.報名費用:每隊報名費用500元。
(為評審費用,場地費用及獎金,於比賽當天報到時繳交)
(五)比賽辦法:
1.比賽方法:採一次決賽計分排名次。
2.人數超過或不足:多一人或少一人扣總平均1分。
3.比賽音樂:比賽曲目,各隊請自行準備CD兩片,一片於報名郵寄用,
一片自存備用(比賽後請自行至檢錄處領回),比賽曲目須錄於第一
首,盒面及音樂片請註明校名及隊名。請慎選比賽曲目,有關版權
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規定,由各隊自行負責。
4.比賽時間:以3至5分鐘為限,依動作或音樂起始計之,不足3分鐘或
5分鐘者,每10秒(含10秒)扣總平均1分,依此累計扣分。
5.評分標準:舞蹈技巧30%、結構編排20%、團隊默契20%、服飾造型10%、舞蹈創意10%及音樂10%。
6. 獎勵方法
(1)參賽隊數10隊至18隊取前3名;5隊至9隊取前2名。
(2) 獎金:
第一名: 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乙只。
第二名: 頒發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整,獎狀乙只。
第三名: 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整,獎狀乙只。
7. 罰則
(1)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選手出賽時,所有比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取
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品。
(2)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侮辱裁判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選手
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3)選手的身份證明不符合事實時,應由所屬學校負責究辦。
(4)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承辦單位函轉呈參
賽學校查詢處理。
(5)違反上述7-(1)、7-(2)、7-(3)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
8、申訴:
(1)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即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
提出異議。
(2)參賽者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一
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3)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
判決時,得由其隊長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不得停
止,否則以棄權論。
(4)申訴書由隊長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
{{ $t('FEZ003')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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