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生活輔導組|
壹、目的:為加強學生生活常規之規範,有效輔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並培養班級團隊榮譽;期能徹底變化氣質,建立健全人格,進而成為品學兼優、有為有守的好學生。
貳、競賽時間:每學期自開學第二週至學期結束前一週,每週評比一次(週次說明:自週一至週五止)。
參、競賽項目及範圍:計分升旗集合、早自習、午休及生活常規等項目實施評比。
肆、評分方式及配分比例:
區分團體、個人及重大違規事項部分之加、扣分,基本分均定八十五分為基準。
一、團體部分:佔六五%(升旗集會佔三二.五%、午休及早自習佔三二.五%)。
(一)升旗集會評分:佔團體三二.五%。
1由秩序糾察學生擔任評分員(集會包括朝會升旗、週會)。
2評分標準:
(1)集會規定時間遲到二分鐘內者扣一分。
(2)集會規定時間遲到五分鐘內者扣二分。
(3)集會規定時間遲到五分鐘以上者扣三分。
(4)準時到場集合者加一分。
(5)集合秩序不佳扣二分。
(6)集合秩序優良加二分。
(7)服儀未統一扣一分,統一者加一分。
(二)午休及早自習評分:佔團體三二.五%。
1由教官及秩序糾察學生擔任評分員。
2評分標準:
(1)走動說話者每一人扣一分(最多扣五分)。
(2)進行各項公務活動應於黑板登記出缺理由,填寫確實不扣分,未報備者一人扣一分(最多扣五分)。
(3)全班安靜午休及自習者酌予加分(最多加五分)。
二、個人服裝儀容部分:佔秩序三五%。
(一)校門秩序糾察學生登記不及格者,每一人次扣一分。
(二)經師長、教官指導服裝儀容不整者,每一人次扣一分。
(三)當週班級均無人扣分者,加五分。
伍、「學生生活競賽」成績計算說明:
一、乙週生活秩序競賽總成績=團體部分+個人部分(各單項基本分均為八十五分)
二、午休及早自習評分=(每週一至週五之午休及早自習評分總分)÷5
陸、獎懲:
一、每週成績公布於學務處公佈欄;學期成績總結製表列於校務會議資料。
二、學期競賽期間每週評列最優班級(八班),且成績均高於八十分,得予升榮譽旗,連續三週(前三名)或全學期(前三名)累計十週,全班同學由生輔組辦理記嘉獎乙次鼓勵。
三、全學期生活競賽成績第一名,該班學生學期記小功乙次;第二名,該班學生學期記嘉獎2次;第三名,該班學期學生記嘉獎乙次(本項屬該班導師權責)。
四、單週成績不足75分,或連續三週評列最後一名班級,全班於次週一午間由生輔組主持召開檢討改進會。
五、學期總成績為全年級最後三名,於寒、暑假期間增加打掃工作乙次。
柒、一般規定:
一、全校師長均可對違規同學予以指導,並送生輔組辦理。
二、導師應責成副班長、風紀股長,隨時至生輔組調閱學生每日違規情形,以作為學生考核之重要資料。
三、學生違反校規情形,除予登錄於違規記錄外,必要時得依校規規定議處。
捌、本要點經導師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
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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