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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第徵求第十一任校長候選人公告
一、 依據本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辦法,公開徵求推薦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歡迎各界人士推薦。
二、本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除應為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或附小專任合格教師或其他學校校長或教師外,並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任用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如具有他國國籍者,應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時放棄他國國籍。
(二)具有高尚品德與情操,處事公正。
(三)超越宗教、政治、黨派利益。
(四)具有前瞻性之國民教育理念。
(五)具有卓越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三、本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由下列方式之一產生:
(一)、由本校講師以上教師五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二)、附小教師五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三)、由遴選委員會議協調舉薦。
各連署人僅得參與一位候選人之連署。
推薦校長人選應先經被推薦人同意。
推薦者應提供被推薦人之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著作及發明目錄、各項學術獎勵、榮譽事蹟及推薦理由等資料。
四、本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辦法、候選人資料表及推薦人連署資料表請逕行上本校網站下載使用;或來函:「屏東市民生路四之十八號,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索取。
電 話:(08)7226141分機10301~10306
傳 真:(08)7239237
聯絡人:李瑞文 秘書
五、推薦資料請於民國98年11月5日前 以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900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收。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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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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