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旨揭比賽計畫業經公布於本局行政網頁(wwwedu.kh.edu.tw/第四科/法令文件/表演競賽項下)及承辦學校-英明國中網站(http://www.inmjh.kh.edu.tw/),相關比賽訊息請逕行查詢下載。
二、旨揭比賽定於98年11月16日至17日辦理,請參加比賽學校於本(98)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23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向本市英明國中(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電話:7150949、7153112轉21訓導處,傳真:7246065)報名繳件。
三、本(98)年度比賽組別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辦理,比賽類別分為手套偶戲類、光影偶戲類、傳統布袋戲及傀儡偶戲類、傳統皮(紙)影戲類及綜合偶戲類等5類,請轉知指導老師詳細閱讀全國比賽要點及本市實施計畫,並指導學生依表演內容形式完成報名作業。
四、各項比賽取得代表權之團體均有義務代表本市參加決賽,因故無法參加決賽者,應於98年11月20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同意,並得依序遞補。
五、比賽完竣,請學校依據比賽實施計畫八「獎勵」之規定逕行辦理獎勵,校長部分亦請於規定時間1個月內報局發布,本局不另行文。
六、本比賽報名及賽程安排相關事宜,請逕向承辦單位-本市英明國中訓導處洽詢(聯絡電話:715-0949轉22;施雪玲主任,e-mail:shllily@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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