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98年6月12日嘉大家教字第098002204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強化第一線的外籍配偶教育服務人員(如志工、學校教師)於推動外籍配偶教育方案時,應具備之多元文化敏感度及活動規劃能力,特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首揭培訓課程,並分北區、中區、南區各辦理2場初階課程,各區培訓時間、地區及報名方式等請參閱實施計畫,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縣市新移民學習中心請務必派員全程參加,每中心參加人員至少2人(可含教師及志工)。
(二)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各級學校教師、社區大學等辦理外籍配偶教育業務者,亦可報名參加,惟因名額有限,將視報名人數另行通知實際參訓名額。
(三)本次培訓係為協助各縣市擴展並增強外籍配偶教育志工專業人力,爰課程不含志工依志願服務法規定需完成之 基礎訓練課程,各縣市如有需求,請依志願服務法規定,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行另為辦理。
三、本案南區初階第1、2場預定於本(98)年7月30日-31日及8月6日-7日(星期四、五)假高雄縣家庭教育中心(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段132號)參訓人員請服務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
四、另對培訓活動如有疑義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江惠瑜助理,電話:05-2732417~21。
{{ $t('FEZ003') }}2009-06-26
{{ $t('FEZ014') }}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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