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依據疾管局監視資料顯示,腸病毒疫情已進入流行高峰期,今年至今已累計62例腸病毒重症個案,請各校提高警覺。
2. 另發現腸病毒年齡有提升,目前非只有國小或學齡前個案,國高中也有出現相關案例。若出現發燒、嘔吐、手足口症、紅疹、腹瀉等症狀仍需進一步立即就醫,讓醫師評估是否腸病毒個案。
3. 落實「生病不上學」原則:學生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應在家休息,不要上學自發病日起在家健康自主管理至少一周,勿去公共場所或補習班,減少和幼童或其他人接觸,導師需和生病學生家長保持聯繫,持續關心及提供停課不停學原則,給予必要的協助,並請發現案例當天務必通報學校健康中心及衛生組,以進行相關防疫措施及通報,並進行環境消毒處理,避免疫情擴散!
4. 落實疫情通報作業:發生腸病毒個案時,學校負責單位務必落實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及教育局、衛生所之通報作業;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之。
5. 另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製作腸病毒30秒宣導短片,自即日起至6月底持續透過公共電視頻道以廣告形式撥放,請轉交學校教師、學生及家長收看,加強相關人員防治觀念。
ps:若班級有出現傳染性疾病或腸病毒,導師務必依學校傳染病流程,當天中午12點前完成填寫附件單張【海
青工商學生傳染病紀錄表】給健康中心及參考附件【腸病毒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