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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健康中心|
說明:
1.依據教育局99年9月16日台體(二)字第0990159616號函辦理
2.紅眼症由多種濾過性病毒引起,主要是接觸病人眼睛分泌物傳染,潛伏期一般為12小時至數日不等,傳染力極強。症狀主要為眼睛刺痛、怕光、易流淚‧分泌物多及有異物感。嚴重時眼瞼顯著腫脹、結膜下水腫或出血,病程約4-6天
3.為避免學校發生群聚現象,請加強師生個人衛生習慣與環境衛生,勤用肥皂洗手,避免與人共用毛巾、器具等,避免以手揉眼。
4.學校定期環境消毒及洗手設施消毒防範!
5.若有上述症狀請儘速就醫,若已確定感染請儘量再加休息至少一星期,按照醫師處方用藥,避免前往游泳池等公共場所
6.如有疑似紅眼症群聚事件,請立即通報健康中心或衛生組,以即時通報當地衛生機關及教育局5科,
進行相關防疫措施!
{{ $t('FEZ003') }}2010-09-29
{{ $t('FEZ014') }}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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