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健康中心|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99年8月25日高市衛疾管字0990041121號函辦理。
二、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多元監視系統資料顯示:目前流感於社區屬於中低度流行,A型流感於近期有增加趨勢。
三、鑑於流感傳染力高,易於人口密集處散播造成群聚,為避免校園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建議各項防護措施如下:
(一)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提醒學生應自主健康管理,導師或授課老師定時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並建議出現發燒、咳嗽症狀,宜及早就醫,儘量多休息,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之作為。
(二)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咳嗽禮節,勤洗手及雙手勿觸碰眼、口、鼻;出現症狀的學生應確實戴口罩等衛生教育。
(三)定期維護環境清潔:定期以稀釋後漂白水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及共同生活空間。
(四)區隔生病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類流感症狀,須戴上口罩直到離校。
(五)阻斷共通感染源傳播:當發現群聚疫情,應依情況暫停學生社團活動、跑班、混班等共同上課情形。
(六)落實通報作業: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應依規定通報教育局及轄區衛生所(如附件),必要時會同衛生機關處理。
(七)若發生班級群聚現象時,得於班級內主動為學生測量體溫,並持續監測至最後一名出現症狀之個案發病日後七天。
(八)學校若發生2個班級以上群聚感染現象時,宜啟動全校師生量體溫機制,每日加強環境清潔及消毒,尤其以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及共同生活空間(如:圖書室、電腦教室)為優先擦拭消毒;並確實落實咳嗽禮節,勤洗手、且雙手勿觸碰眼、口、鼻,避免疫情擴大。
{{ $t('FEZ003') }}2010-09-03
{{ $t('FEZ014') }}2010-09-14|
{{ $t('FEZ005')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