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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依據高雄市政府110年3月11日高市府研資字第11070089400號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6日高市教資字第11031709600號辦理。
一、各機關學校申請開放內部同仁及委外廠商進行遠端維護資通系統,採「原則禁止、例外允許」方式辦理,若因地理限制、處理時效及專案特性等因素,須開放前揭人員自遠端存取資通系統時,應至少辦理下列防護措施:
(一)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十中有關遠端存取相關規定,進行遠端連線監控等措施,並建立及落實管理機制。
(二)開放遠端存取期間原則以短天期為限,並建立異常行為管理機制(如資通系統主機日誌等異常管控機制)。
(三)於結束遠端存取期間後,應確實關閉網路連線,如有遠端存取通道(如 VPN)者,須更換登入密碼。
二、因考量有此連線維護需求者多為臨時緊急狀況有時效考量,故採用本表單進行線上填寫,恕不接受口頭申請事後補單。
【連線規則說明】
一、因政府網際服務網通報(https://gsn.nat.gov.tw/ginr.html)指出十大惡意軟體攻擊包含Teamviewer及AnyDesk,故使用此類軟體之廠商無需固定IP連線,故每次申請以一日為限,若需延長期限請重新申請。
二、若需長期連線,需要請廠商提供「固定IP」進行連線(即每次連線都使用同一個IP),連線類型限為「Microsoft Remote Desktop(微軟系統內建的遠端桌面連線)或SSH」。
三、本次申請的填寫內容系統會自動發信通知資推小組,並寄一份到您的信箱留存。
↓填寫表單與查詢申請進度皆需使用本校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進行身份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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