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17998A號函辦理。
二、該會長期深根藝術教育並與國內外博物館合作,將藝術資源帶入偏鄉、離島與全臺各地;同時鼓勵學校將展覽資源進行跨領域統整,培養孩子多元思考,以達「用藝術啟發創意」之願景。
三、旨揭計畫申請至110年2月25日(星期四)止,如有相關申請問題,請逕洽該會莊先生,電話:02-28821612分機66698。
四、檢附該會計畫申請簡章及盟校結案報告書各1份。
{{ $t('FEZ003') }}2021-02-20
{{ $t('FEZ014')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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