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9年12月7日高師大進字第1091010158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如下(三項皆須符合):
1、大學學歷: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語言證: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包括: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
(3)前點2.資格之認定,以經辦理閩南語認證考試單位自行對照CEF架構,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綱,證明所辨認證考試及合格證書符合CEF Bl級(含)以上之公認標準,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者為限。
3、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二)招生人數:每班30人(未達25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保留開班權利)。
(三)報名費用:新台幣1,500元整。
(四)報名時間:109年12月22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寄送相關報名表件。
(五)公告錄取名單:預定110年1月25日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網頁公告,並個別通知錄取者。
三、旨揭報名表及簡章可自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首頁(網址:https://w3.nknu.edu.tw/zh/)或進修學院(網址:https://c.nknu.edu.tw/ccee)下載;若有疑問,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企劃推廣組。
{{ $t('FEZ003')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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