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重補修 上課須知:
參加職科(上)基本設計的同學,請攜帶 製圖工具 及 麥克筆
參加職科(上)基礎圖學的同學,請攜帶 製圖工具 及 課本
1.本期重補修自109年7月15日(星期三)起正式上課。
2.同學務必自行攜帶上課課本,上課態度將會列入成績評量重要因素,必須著校服到校。
3.請同學務必再次至教務處公佈欄確認上課名單是否與自己選課符合,以免影響同學權益。
4.老師成績考查項目及比例,可含作業、上課勤惰、情意、出缺席、服從態度、教室清潔維護及幹部表現等項目,請協助於每次上課結束時將教室垃圾清除完畢,維持教室整潔。
5.學生請假單,可請學生自行到教務處領取請假單填寫,不用再去購買合作社的請假單。
6.依據「高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與「本校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學生參加重補修後成績及格之科目,授予學分。
7.重補修課程早上上課時間為8:20~12:05(四節),下午上課時間1:15~4:50(四節)。
8.若事假加曠課節數超過規定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9.若曠課節數超過規定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10.事假需事前向任課教師請假並完成手續,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
病假不論時數多寡需備醫院或診所證明文件,一週內向任課教師請假並完成手續。
11.遲到10分鐘者,列入遲到一次,遲到二次以曠課一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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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7-14
{{ $t('FEZ014')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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