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40226號函及本市教育局109年3月20日高市教小字第10931709600號函辦理。
二、以下旨揭認證作業規定,請認證教師配合辦理:
(一)因應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調整,認證審查作業資料收件,自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二)參與認證之教師須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
(三)曾參與107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106、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108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四)檢附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手冊(如附)。
三、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助理李佳璇小姐07-5376832,07-3311466轉710,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8435。
{{ $t('FEZ003') }}2020-04-13
{{ $t('FEZ014')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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